这好人,是自己认识的好人。是身边的人。一个给我多方面启启示的好人。在我的认知里,这好人做了很多好事。而在那么多的事里面,最为我觉得感动和伟大的是;他将别人的孩子养大了,而且,看着他孩子结婚生子。
除此之外,当好人逐渐年老时,他和孩子住在一起了,帮他看管他的孩子。谓之, 换了个照应和住宿。
艰辛穷苦;连那买菜钱也得赊账的日子,使得他将储蓄都用在这个家;他孩子和所谓孙子的身上。虽然储蓄不多,但长达将近十八年的时间, 却也连那棺材本也动用了,使得他曾为那撒手归西时之事,深感担忧;落泪。然,落泪、担忧还是抵挡不了善良的心。
除 了金钱上的付出,精神上也付出很多。本身,他自己有严重的风湿病;而且,是双脚。这,使得他行动十分不方便外,还真是精神与肉体的一种折磨。在这样的情况 下,还要照顾多个相隔不大的小孩。十八年的精神和体力。从帮婴儿洗澡至教会孩儿自己洗澡到会洗自己的衣服,这一切,时间都做了他功劳的证人。
这一切的事,他其实是拥有选择权。但,因为他了解;那环境,那空间,那情绪;纵使是多么的无能为力,他还是尽完全自己的所有;出尽所能提供辅助,未曾计较。
善良的心,每个人都有;只是,有没被启用。然,当启用了;是否又愿意。这,都归于个人选择权力。他做了的选择权,让我尊重,让我知道好人的一种。
他的好,是一种不灭的精神。他的好,是一种火把。
他的好,使我久久怀念;是我久久怀念的事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